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友军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诚宇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大佛旅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刘友军指出,政治巡察是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本次巡察将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查找大佛旅投集团在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政策规定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发现影响和破坏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体制机制根本问题。大佛旅投集团党委要提高自身站位,深化政治巡察认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形成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政治共识,主动自查问题、剖析原因,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共同推动乐山文旅事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诚宇强调,本次对大佛旅投集团党委开展巡察,是市委巡察组和大佛旅投集团党委的共同政治任务,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建设、突出职责使命、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人民群众利益、突出“关键少数”开展巡察监督,强化政治担当,同题共答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更好履职担当、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组和大佛旅投集团党委要严格遵守巡察各项纪律,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向市委交出高质量的巡察答卷。
大佛旅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宁表示,这次巡察是市委对大佛旅投集团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一次“政治体检”。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站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诚恳接受监督。要全力配合,严守工作纪律,以严明纪律保障巡察工作开展,对有关问题和要求第一时间认领、第一时间落实,高质高效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要直面问题,坚决有力整改,全面压实责任、强化长效机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举措,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转化为推动大佛旅投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大佛旅投集团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981360508(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微信号:19981360508(微信名为市委第四巡察组);电子邮箱:lsswxcz4@163.com,并启用“码上巡”综合管理平台,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便捷提交信访举报和问卷调查,同时在乐山市高新区临江东路中电建水电大厦(集团本部)、乐山大佛景区明月路57号花湖湾2号停车场(实业公司)、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30号(旅游公司、大佛国旅、智旅公司)、乐山市高新区福新路166号2楼1号(龙翔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桐花塘村2组226号乐山市人民公墓嘉和园区(净土苑公司)、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658号(净土苑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877号乐达社区(文投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凌云路17号八仙洞生态停车场内(岭云公司)以及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管委会(市中区凌云路2435号)设置巡察意见建议箱。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大佛旅投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项检查组相关同志,大佛旅投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内设部门和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